擊劍比賽時,參賽雙方選手必須穿著規定的服裝,包含短上衣、護頭和臉的面罩、護臂和胸的胸甲、護手的手套、下半身穿著有保護作用的短褲及特製的擊劍鞋。
當裁判宣佈準備比賽時,雙方選手須站在劍道上(擊劍比賽場地—劍道)離中心線2公尺處就位,開始比賽時,選手要想辦法技巧地用劍尖刺擊對方,使劍尖準確地刺在有效部位,當有選手得分時,雙方選手必須再站回準備比賽處就位,才能再開始比賽,最後以有效刺擊對方劍數較多者一方為勝。
擊劍比賽會因鈍劍、銳劍、軍刀三種不同的劍種,而有不同的有效擊中點與比賽規則,其所需要的技巧亦不大相同。 擊劍比賽可分為個人賽與團體賽,個人賽由二位選手互相對抗,每場比賽時間為 9 分鐘,分為 3 局,每局 3 分鐘,在規定時間內擊中對方劍數較多者獲勝;團體賽每隊有四位選手,由三位選手參加團體對抗,一名選手為候補,每場比賽共分 9 場,每場 3 分鐘擊 5 劍,先得 45 分的隊伍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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