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制躲避球為躲避球比賽的賽制之一,又稱新式躲避球,是目前國內各大小賽事所使用的賽制。
雖然稱為12人制,但通常只有針對國小學童組使用12人制,國中以上至社會組則都採用10人制。
於1991年,日本躲避球協會成立後,以12人制躲避球成為日本官方比賽規則。
1993年,臺北縣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主任委員黃金淵、競賽組長黃神祐、臺北體育專科學校溫展洪教授、臺北縣錦和高中主任邱逸仁應日本躲避球協會邀請參觀日本全國躲避球比賽後,傳入臺灣。
因下場比賽人數必須為12人,引進臺灣之初稱為12人制躲避球,又名新式躲避球。
1999年,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成立後,引用為官方比賽規則,定名為「國際躲避球規則」。
12人制比賽規則傳入臺灣後,審酌臺灣過去躲避球推展之時空環境,球場形狀保留日本原味,但內場、外場的長、寬距離,捨日本依不同年齡組別之浮動性規格,採用固定式規格;下場比賽人數,除了學童組仍為12人,國中、高中、社會組則採用10人下場比賽;其餘之比賽規則與日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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